商人梁策经历了荒诞人生。他从广东到包头修高速,2004年因被怀疑虚构工程项目,以欺诈罪被诉至法庭。一审包头市中院三次判决梁策无期徒刑,又两次被内蒙古高院否定。法院迥异判决中,一个电话,成为决定梁策命运的关键点。包头市发改委对法院称,曾批复立项同意修高速,但随后打电话告知梁策,批文撤销。而梁策称,投资商从未接到过这个电话。
2015年10月13日,内蒙古高院终审改判,宣告梁策、谢艳萍、都林三人无罪。
商人梁策经历了荒诞人生。他从广东到包头修高速,2004年因被怀疑虚构工程项目,以欺诈罪被诉至法庭。一审包头市中院三次判决梁策无期徒刑,又两次被内蒙古高院否定。法院迥异判决中,一个电话,成为决定梁策命运的关键点。包头市发改委对法院称,曾批复立项同意修高速,但随后打电话告知梁策,批文撤销。而梁策称,投资商从未接到过这个电话。
调查发现,包头发改委存在越权审批高速路修建项目,投资商为获利急于抢占项目,双方均选择先上车、后补票,而最终该项目未被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准。
在最高法院督办下,今年6月,内蒙古高原第三次审定,包头发改委电话撤销不合规,改判梁策等无罪。但至今,未宣判裁决。
谢艳萍、都林在包头市看守所已被关押5年。若不是糖尿病发展成了尿毒症,如今梁策也应被关在看守所。
他们三人10年前来包头修高速公路,2008年,以合同欺骗罪被抓,随后梁策、谢艳萍被判无期,都林被判有期徒刑8年。
但是,来自最高法院办公厅的一份函件显示,内蒙古高院早已于2014年4月15日,改判梁策、谢艳萍、都林无罪。
而这份判决书至今未下达。
●2004年6月19日
广东道通公司与达茂旗政府签署百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合同。
●2004年8月25日
包头市发改委下发430号文,同意百满高速项目立项,及广东道通公司以BOT方式修建百满高速公路。
●2004年8月28日
达茂旗政府批复广东道通公司开工。
●2004年10月25日
达茂旗政府旗长办公会议,研究决定,道通公司因违约解除合同。
●2005年1月11日
内蒙古自治区办公厅文件显示,只有3部门出具意见,更多部门未表态
●2005年3月3日
道通公司与中煤总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。但因没批复,迟迟未动工。
●2008年底
分包商苏某怀疑谢艳萍诈骗报警。谢艳萍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刑拘。
●2009年2月
都林、梁策先后被刑拘。
●2009年3月12日
包头市发改委向警方证明,2004年8月25日之后的两三天,已电话撤销430号文
(律师称,已下发的公文须以公文形式撤销)
●2010年7月16日
包头中院采信包头发改委证明,一审判定,梁策等人诈骗罪成立。
●2011年1月19日
经被告人上诉,内蒙古高院二审裁定,撤销一审判决,发回重审。
●2011年8月2日
包头市中院再次做出一审判决,判决结果与前次相同。
●2012年12月25日
内蒙古高院再次裁定,“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撤销原判,发回重审”。
●2013年3月20日
包头市中院做出第三次一审判决,结果仍与前两次一致。
●2014年4月15日
内蒙古高院审判委员会决定,依法改判梁策、谢艳萍、都林无罪。
●2015年10月13日
内蒙古高院终审改判,宣告梁策、谢艳萍、都林三人无罪。
一审判定,梁策等人诈骗罪成立。梁策等人不服,上诉。
2011年1月19日,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作出二审裁定,认定梁策3人诈骗罪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撤销一审判决,发回重审。
同年8月2日,包头市中院再次做出一审判决,维持原判。
2012年12月25日,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再次裁定,发回重审。
2013年3月20日,包头市中院第三次判决,依旧维持原判。判决书里,案情表述中的排序错误也未修改。
律师田文昌说,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,对于刑事案件,二审法院认为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只能发回重审一次。到了第二次二审时,二审法院应做出判决。
如今,三名被告人仍在等待二审的判决结果。其中,谢艳萍、都林目前关押在包头市看守所,梁策因在看守所期间,身患糖尿病的他没有控制血糖,两个月后发展为尿毒症,随即被取保候审,经过三年的治疗,如今仍需每周4天前往医院做透析。